今年2月8日,律师钱路接受6名学生的聘请,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被诉人为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部长。在诉状中,钱律师明确阐明了学生们并没有在加拿大非法逗留意愿这一事实。同时,也阐明了学生们确实已有足够财力来支付在加学习期间所需的开销这一事实。而根据加拿大对外国留学生的政策,除非签证官掌握的证据是该学生有可能在加拿大非法逗留,否则,他就不应简单地以该学生有移民的倾向而拒绝他。因此,要求法院判决加拿大使馆签证处对该6名学生的拒签决定无效。
日前,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裁决,判定这6名学生的原有拒签结果无效。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个起诉移民官并获胜诉的案例。
(《特区青年报》5.9张筱梅文)